【第一四六講】教職人員應以公僕自許
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六月廿五日
教職的名單又要正式發佈了!同奮們不管是不是擔任教職,必先認清楚左列幾點:
一、何以被派為教職人員?他必須是真正的公僕,是真誠奉獻的人;沒有自以為是的派系色彩,只問自己盡多少心,做多少事,把辛苦的付出,當作一種喜悅。
二、遵從制度的莊嚴,一切作法依序來辦事,不矯揉、不造作。
三、不可以有權慾的觀念。不要自以為掌了什麼權?佔了什麼高位?非也,站得越高,頭要越低得下呢!
四、不可以意氣用事,絕對服從公意,對於議成的定案,要努力去完成。
五、要孝順首席師尊與師母,就要維護帝教的程序與制度,建立帝教的威信,即是從這一點開始。
以上五點乃是有感而言,各位同奮請一體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