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6-086-042

太虛子:

發佈日期:1997/02/04.傳示日期:丙子年十二月廿七日辰時

  丙子年巡天節各大議案中,以楊子光贊一案因太真子越班求情,一時無以定案。經 上帝御示:責由棄靈威烈宮主持雷電子執法。雷電子奏請御定:擱置天爵,中止封靈修煉。本案至此告一段落,無形、有形相關神媒、人等,虛心俯首領罰,從茲莊嚴道紀,嚴守法紀,奉行救劫弘教使命,他日功果,仍有可為,勉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