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6-083

首任首席使者:

發佈日期:1997/02/04.傳示日期:丙子年十二月廿七日辰時

  本席針對人間呈報之八十六年二月份行程表,特別提醒幾件應注意事項:

  一、自二月一日起所有相關教政批示應由秘書長代行,依無形、有形之規定條件,必須請光照樞機、維生樞機共同簽名,以示有形、無形之雙重負責。

  二、丙子年龍虎門天人會談光照樞機必須列席參與。

  三、春節研習班開辦期間,光照樞機應全面參與,實際了解活動情況,力求改進。

  四、光照樞機應向光源宏教在公司方面請假,即說明為本席之意思,相信光源宏教會以教為重。代行期間坐鎮極院,積極負責,對整體教政方有助益。

  五、維生樞機於此段期間應充分把握時間養靈、養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