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6-019

維法佛王:

發佈日期:1997/01/04.傳示日期:丙子年十一月廿五日亥時

  對正宗靜坐第七期(東部教區)複訓班恭請原靈「合靈合體」作業之指示如下:

  一、於玉蓮殿呈報所有參訓學員資料總冊。

  二、俟後舉辦同一層級之訓練班時,相關資料總冊應自開訓日起即同時呈送舉辦訓練班地點之教壇光殿,至結訓日方收下,以利無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