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0-034
大日如來:
發佈日期:1991/06/20.傳示日期:辛未年五月初九日亥時
談「建立奮鬥的宇宙觀」
在整個宇宙(包涵無形宇宙及有形宇宙)之中,存在許多種大自然的定律及法則,安排性靈歷經「成、住、壞、空」而循環不已,由此,構成了宇宙生生不息的現象,而在這些宇宙法則之中,其中最重要之一的法則就是「因果律」,性靈在宇宙環境之中,依因緣而有結果,「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因此,性靈在無形宇宙之中的因果關係是如此,而在有形宇宙之因果關係更是如此,所以,在世間的天下蒼生與生就俱備所謂的「命運」,這種情況在現象界的人類世界之中,更格外的顯而易見。
人類自出生投胎至世間,即共同俱備三種命—「天命、人命、地命」,雖然每個人皆有其固定不變的「命運」模式,但是卻可以由「人為」的主要因素來改變,換言之,即是人類透過不斷的奮鬥修行與培功立德,就可以使天命、人命、地命三種存在比率產生相當程度的轉移與變化。所謂天命、人命、地命之簡意如下:
(一)天命:每位性靈在先天上,皆是 上帝的子民,並適時領受 上帝旨意而應元來到人間,而且行使救劫任務的使命。
(二)人命:性靈以人類身份在人間生存,並將有其一定而且又有限的肉體生命來感受各種善惡或優劣的環境。
(三)地命:性靈的三種命之中,一定有一條命備載登記有案於地曹(地獄)的黑籍之中,如性靈生前在世,迷失其先天使命感,則死後無能為力,只能依照「業」的因果律,被安排至地曹,並接受審判!
因此,人類經由奮鬥的能力可使在地曹的黑籍登記撤銷,更進一步,也可延長在世間的人命,進而將地命、人命全部轉化為救劫的天命,並在肉體生命結束之後,靈魂可以依仙佛或天使的接引而重返天國。此時,在天國的靈魂並非是處於優閒逍遙的環境,而是接受諸天仙佛的再教育,並且本身必須經由不斷的反省懺悔來「淨靈」,與不斷的靜坐修行來「煉靈」或「養靈」,否則將永遠停留在原有的熱準狀態,甚是或是遭受淘汰而降級!
由此可見,性靈不論在無形宇宙或有形宇宙之中,皆必須持續奮鬥的精神和行為,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突破因果律、宿命論或業力的束縛,打破所謂「萬般皆不去,唯有業隨身」的法則,以生生不息的「行」,創造靈魂的再生!這就是另外一項非常重要且極具深遠意義的觀念—奮鬥的宇宙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