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76-053
吾乃萬靈兼主:
發佈日期:1987/11/08.傳示日期:丁卯年九月十七日午時
經清虛宮之議定,上天要考驗光鵬的能力,這也是他的「天命」
(一)於第一個美國道場之後,積極籌設第二個道場。
(二)東、西海岸各有據點,方足產生「化劫救災」的力量,其先決條件是第一個道場要先能鞏固,才考慮第二道場。
(三)要第一個道場來輔導第二道場,如果無法做到,臺灣道場之先進宜駐地指導。
(四)光鵬是巡迴宣導的特使,必須能夠做好連繫與親和的工作。
道場成立以來,吾等積極配合,可是人為上的疏忽,就必須好好檢討,凡身為執事者謙虛互讓,彼此關切是基本的修養。
近來道場磨考來了,看看這一期的同奮,如何去辦理!
有幾句話不得不談:「於無形上的作業,吾等皆付出各種顯化的力量,如果人道上的不能配合,就會浪費很多的精神去應付種種人事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