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76-026

吾乃萬靈兼主:

發佈日期:1987/07/14.傳示日期:丁卯年六月十九日未時

  1、彰化初院自從成立至今,有名無實,未能產生功效,同奮們當初設立之熱忱完全一掃而空,所謂「盡人事,聽天命」。你們每一位同奮想一想,若果設立初院只求個人誦誥上的方便,而未盡到教化宣導,實際上如同虛設,擺置一個空殼子又有何意呢?關於此次員林設堂,必須有萬全之準備。

  2、主院與掌院各教職等彼此間必須多親和,凡事必本著犧牲奮鬥之精神,切勿吹毛求疵,而形成格格不入現象。大家應本著發揮同奮之間的親愛精誠、同心協力,創造天帝教更完善的大家庭。

  3、掌院及主院,此次並未確實做到督導彰化初院上軌道,有關人員應請儘快著手辦理,以達時效。另外一點,必須提醒自從彰化初院成立後,臺中與彰化同奮間的親和力較差,希望不要因為初院成立而達反效果。

  4、「親和」本身的意義是非常深遠,但是有少部份同奮誤解了它的個中含意,與同奮間的親和是有時效性,不能給同奮帶來不便,同奮間的親和絕不是飲酒作樂,更不是讓同奮破費。希望每一位同奮能夠明白「親和」之意,千萬不要任何一件事就掛上一個親和的招牌。親和本身是很好事,同奮間互相鼓勵、互相溝通,解決困難,這是再好不過。

  以上幾點,希望每一位同奮都能有所領會。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