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5-148

首席正法文略導師:

發佈日期:2006/05/24.傳示日期:丙戌年四月廿七日卯時

  核備九十五年四月份各教院、教堂、道場弘教資料統計。指示:

  一、弘教渡人互為體用,乃親和力之作用,同奮力行基本功課,善養正氣,自然親力透發,相輔相成,引人入勝於弘教渡人。

  二、同奮於教院、教堂、道場之中相處,共商救劫弘教大計,皆是服膺救劫天命,相互間互敬互愛,公而忘私,為教奮鬥。

  三、教院、教堂、道場為同奮修道之場所,同時也是試煉真修之地,相互鼓勵,藉事煉心,鍛煉出堅定道心,奮登天人和同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