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5-128

首席正法文略導師:

發佈日期:2006/04/26.傳示日期:丙戌年三月廿九日未時

  核備九十五年三月份極院弘教經費籌募與節用委員會各項財務報表。指示:

  一、凡同奮發心奉獻之善款,皆用之於救劫弘教之所需,欣見同奮日益明白其中之道理,堅定信心,持續奉獻弘教經費,自積善功。

  二、發心奉獻之同奮,需心正氣正而心行一致,誠信能捨,了願成就,自創道程。

  三、丙戌年之行運衝擊經濟環境,弘教經費之籌募與節用當謹慎因應,以勤儉建教之精神為基礎,廣為宣導,建立起為教奉獻之財施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