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1-271
首席正法文略導師:
發佈日期:2002/08/27.傳示日期:壬午年七月十八日戌時
核備「壬午中元龍華清涼勝會」先祖三代皈師之補充規定,指示:
一、凡因特殊狀況,無法參與至少一次「清涼經壇」、「天人講堂」之同奮,得於當地時間八月廿九、三十、三十一日三天之中,參與集體恭誦皇誥一百聲、持誦《天人日誦廿字真經》、《天人日誦奮鬥真經》各一次以上。
二、未能及時符合申請登記「三代先祖皈師」條件之同奮,由人間各教院、道場開導師主持認證,並立願於壬午年下元龍華前完成應具備之條件。
三、對於同奮早逝之「夫、妻、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兩代直系血親」等,得同時列入「天赦收圓皈師」專案,請維生首席使者於壬午年下元龍華期,在天安太和道場主持無形皈師典禮,以竟全功。
四、人間首辦「先祖三代皈師」專案,意義非凡,於同奮報到之時,應加強宣導,各項儀禮依序而行,祥和喜悅的氣氛最能感應淨獄性靈等,心生法喜,心燈乍明,樂於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