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6-514
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發佈日期:1997/12/10.傳示日期:丁丑年十一月十一日辰時
人生方向
人之生,自脫離母體呱呱墜地起,開始面對一趟充滿未知的人生旅途,對這個小小生命而言,一開始是無法自主個人的人生方向,任由內、外主、客觀環境與條件的交互影響,成就出不同的後天人格,其中已是隱含著大自然法則的運用之妙!
如有人於生長過程中,自我設限和子體的生命活力,即較容易受到大自然因果業力的作用,形成宿命論的人格特徵,對自身之前途採取逆來順受的消極態度。反之,如有人生長過程中,發揮和子體之較強生命活力,即較不受到大自然因果業力的驅使,願意自創自造命運,採取積極、樂觀的奮鬥人生觀。
如此經歷一段生命歷程之後,第一種人只求一生平順無波,易於滿足生活,大抵只是善盡人事,平凡終結一生。第二種人則不畏艱難,奮鬥上進,堅守認定之人生方向,努力以求,在各種領域中開展出新生命,視每一個體在先、後天環境、條件下所抉擇的人生方向,而有不同的成就與表現。
身為宇宙大主宰的救劫天使,有必要靜思一己之人生方向,是不是在於體行「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的宇宙大道?是不是以大自然的法則修行與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