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6-199

宇宙監經大天尊:

發佈日期:1997/05/02.傳示日期:丁丑年三月廿六日酉時

  人間極院弘化院道務組於八十六年四月廿九日為「華山式誦誥速度」、「皇誥集體誦誥人數」與「同奮每日恭誦寶誥本數」三項規定呈請指示,吾職掌無形收經之責,特說明如后:

  一、華山式集體唱誦皇誥之速度仍望各教院依循原頒佈標準為原則,固然皇誥在於心性潔攝,至誠交感,但唱誦之速度實攸關無形收經之功效。

  二、惟皇誥集體誦誥人數,可作如下調整:

  (一)以公元一九九七年至二000年在台灣復興基地區域內作為特別實施階段:

  1、天曹道場之清明宮:依其特殊任務而定,三人以上可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2、天曹道場之參機殿各殿:配合每日四時祈誦,五人以上即以一聲抵十聲計算,三人至四人以一聲抵五聲計算。

  3、人曹道場之玉靈殿:九人以上則可依一聲抵十聲計算。

  4、各掌院之教壇:九人以上則可依一聲抵十聲計算。

  5、各初院之教壇與各教堂之外殿:五人以上則可依一聲抵十聲計算。

  6、專案申請設置之臨時光殿:三人以上則可依一聲抵十聲計算。

  7、巡天節期間,不計時間與人數多少,均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8、除前述之規定外,一律依一誦一聲計算。

  9、原有午刻祈禱之規定照常實施。

  (二)公元二00一年後,則因應當時之氣運、天運、道運、人運、世運而定。

  1、個人每日恭誦寶誥之本數,仍應遵照首任首席使者之傳統:因以每日朝、午、夜三課持誦原則,每日不得超過三本為準,惟巡天節時期,准予增加兩本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