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講】專職同奮 戒慎修養
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民國七十五年丙寅九月十七日
在道場工作的專職同奮,要有一共同的認識:
一、由於地位的崇高,德性必須要配合。只埋首工作與修養,不求職位與待遇,一切的評價,除了同奮間的認定之外,無形中會有很公正的賜予榮耀。
二、你們的犧牲奉獻,不能與民間之任職領薪相提並論,他們所得不過是一種生活上的資糧,而你們所得,卻不只如此,是無形的賞賜加上人道上的被尊重。
三、話多無益,埋頭苦幹,這就是奮鬥,如果保留太多的習氣,何必來道場。
四、以後帝教的同奮會越來越多,必然造成一股龐大救劫的力量,你們的表現,就是同奮的表率。
五、不論你們自認為在帝教有沒有前途, 上帝的道,是已經在此地生根發芽;你們的前途,眾生的命數,就是在不斷奮鬥一途。
六、如果你們被其他同奮批評時,請虛心容忍,一方面是消化對方的怨氣;另方面更可以提昇本身的修持,若再向他說聲:「謝謝你的指教!」就更圓滿了。
七、如果你真的有錯,除了接受批評之外,還應反省懺悔,不要認為對方有什麼資格來管你。
修養的認可,往往在這點巧妙之間,我這些話雖是對教院專職同奮而言,可是一般往來奮鬥的同奮,亦要注意修養,修正一些不良的態度,才可以顯得彼此都有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