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尊於八十二年度第五次開導師會議訓詞

首任首席使者.發佈日期:1993/11/20

各級教院奮鬥活動每月應有成長

明年開始實施考核,標準有 每月渡人數、誦誥數、安悅奉獻數三項

各位開導師:

  天帝教是於民國七十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農曆三月一日)起,在復興基地台灣開始實施三皈程序,至今已有六年以上,在每一教院中以院教(開導師)作為領導中心,可以說已經根深蒂固。主要的任務就在一面救劫、一面宏教,傳佈 天帝宇宙大道,引渡原人。

  現在在台灣地區的二十一縣市,除了澎湖等少數教院尚沒有自有道場外,教院可說已遍佈復興基地台灣寶島,但是距離當年(民國七十八年)訂下的引渡三萬原人運動的目標,則尚未達成,院教(開導師)駐在教院,是要發揮督導院務的功能。但是各地院教究竟有無發揮力量,執行救劫、宏教的任務?並沒有什麼明確的標準,只能以各種誦誥、渡人、宏教活動統計表作參考,最低限度各級教院各種奮鬥活動每月均應有成長,否則院教即愧對 上帝,愧對無形中殿主、副殿主、總護法等上聖高真。

  所以本教應該從明(八十三)年開始實施考核各地教院開導師的辦法,至於考核的標準至少要有下列三項:(一)每月渡人數,(二)每月誦誥數,(三)每月安悅奉獻數。教院能夠透過靜心靜坐、天人炁功等宏教活動,多多舉辦各種活動,自然可以多渡人、多誦誥、多增加安悅奉獻,因此,以引渡原人人數多寡為考核教院標準:甲等—五十人以上,乙等—四十人以上,丙等—三十人以上,丁等—二十人以上,戊等—十人以上,每月最低限度、最低標準為十人以上,此項暫訂等級由各級教院自行認定。希望回到教院,召集三教長、五中心執事緊急會議認定等級,於本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教復興節報備,自八十三年元月開始實施。如果連續六個月無法達到標準,表示開導師並未盡心盡力,我必須考慮調整這一位開導師的職務,甚至無形的組織也要連帶調整,這是天上人間公平合理的獎懲制度,一定要逐步實施。

  另外還有誦誥數、安悅奉獻數也都要一併合理的規定。今天的會議暫告一般落,在下午的傳道使者團大會繼續討論,擴大參與層面。

(八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天人研究總院一0五室講)

※原文刊載於<天帝教教訊第1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