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三講】此心不變應天命 毋負仙佛賜因緣

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民國七十六年丁卯三月廿四日

  對一生信仰的宗教,是不可以有所依恃而為,既因特殊因緣進來,而認定天帝教包容萬教,是應元天命至高之信仰,就應該要一心不變,持續奮鬥下去。有很多同奮,是因為有所顯應而信,若毫無感應,信心就會動搖,這是對自己的靈性不能自尊、自重、自愛的行動,這也是一種很世俗功利的行為。首席師尊時常告誡我們同奮,不要忘本,指的就是不要放棄你原來的信仰。來到帝教,是要來受天命思想的宗教教育,是層次與靈覺的突破。

  既來參加靜坐受訓之後,就要把以前有所為的因素消除,如此一來,你們的信仰才會顯得很超俗,而有靈性,也不負仙佛聖尊安排你們進入帝教的這段因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