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講】凡是奮鬥的同奮,煞神遠避,死神不近。
維法佛王:
民國七十一年壬戌十一月十日
冬至之日,是夜三時至五時是煞神出巡,而同奮是不必受此神管轄。凡是明年犯煞者皆另列名上呈玉成殿,再依同奮奮鬥的熱準以決定去留,這件事光贊非常清楚。
天帝教同奮要在人間做什麼呢?是為了造就時勢,改變世界,化濁澄清,並不是虛有其名。凡是奮鬥的同奮煞神遠避,死神不近;不但可以造自己的命,還可以救別人的命。這件事是千真萬確,有許多的同奮也得到事實上的證明,到現在還有很多同奮不知道發心救世救人,不明白身為同奮的責任。不要怕奉獻與犧牲,上天不會辜負你們。有幾句話:
若無天之助,賺不了錢,救不了命
若無天之助,回不了天,救不了靈
發心發願唯有此時,回天了願亦是此期,金仙活佛無明師不出世。而今日你們巧遇明師,乃是種了千萬劫之深緣,還遲疑何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