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親和力之關係
靈界之狀況明矣,人類欲求與此靈界中發生一種關係,究有何法乎?曰:培養其親和力足矣。
親和力者,異性相引之電力作用也。蓋人類之思想,即為一種電力之放射。此種思想如任其散亂放出,即投向四方而歸於虛無。若專心集注凝向一點,則久而久之,即能引起其所集注對象之電力的反應,兩電相交,乃有和力之發生。是故由甲之思想所射出者,若為陰電,即屬一種親力。此種親力凝向其對象,其對象中之陽電即與之相引(異引)而產生和力。是故心理感應之說,自古有之。本教及基督教之祈禱,儒家之祭祀(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道教佛家之誦經持咒,皆以此也。然親和力之形成,必須以「至誠之心」為之。蓋惟有虔誠祈禱,精神貫注,念念集中,其電力方能達到一定之熱準而發射放出,即所謂「誠則靈」是也。否則即歸無效,非神不靈,不誠故也。天地之大,惟誠為貴。親和力之產生,「誠」之物理的結果而已。
甲、人類相互間之親和力─以簡明之例證之,如前所論,人類和子所含之電質為陽剛的、和善的、慈悲的;電子中之電質則為陰柔的、惡意的、邪慢的。又和子之電力的放射,為自然的、無為的、直覺的;電子中電力之放射,則為有為的、不自然的、存心的。故凡有心而為之思想,多屬陰電,即所謂親力是。如人有求於他人,即放出哀求期望之電射,此種陰性之電射投向其對象之後,如對方應以慈悲和善之力,即為陽性之電射而成立異引,其人遂得其冀求之同情或幫忙。反之,如對方亦以陰電應之,則同性相排,其人所感覺者,即為凶慢或侮辱,而親和力不能成立矣。又如屠夫殺羊,羊號慘然,然此時屠夫心中充滿殺性,人羊之電皆是陰性,所以不能發出和力,而羊卒不免被屠。反之,如動物哀號呼痛之聲(親力)引起人類之同情,此種惻隱之心,即由人類之和力與此動物之親力相交而發生,故其公式,可約如下:
(1)親力+親力=親力=同排
(2)親力+和力=親和力=異引
(3)和力+和力=抗力=抵消
是故人類間親和力之關係,與佛說之因緣,實即一事。例如甲生以佈施予乙丙二生,其所得之結果為:
乙以為甲有惠施我,當以酬報而動其心(親力)─是即為因;丙不動心(無親力)是即無因。
而同時甲之佈施,亦屬有心,以為我施,即生出和力,此和力與乙之親力相引,乃生出緣。但甲施丙,而丙無動於心,甲雖有意,然丙無因,因此祇有一種親力,而無響應,即不結緣。故其定律,又可如下:
雙方有因結為緣,一方無因不結緣。因善念與惡念相應之不同,而分別結為因緣或孽緣。
故如有兩惡意相引,即結為孽緣;兩善意相引,即結為因緣。一惡一善不結緣,兩善意相引即結為因緣,蓋如一方有惡念,而他方仍以善念應之,則善者之電射質輕(係發自和子)而上昇,惡者之電射質重而下墜,即處於不平衡之狀態,不平衡故不結緣也,是以親和力之關係,又可為總定律如下:
緣者非處於平衡狀態之下,不能結緣,因其和子電子之放射皆未達到熱準,不能發生變化故也。
乙、人與和子之親和力─人類相互間所發生之親和力,淺近事也。進一步則為人類與和子間所發生之親和力,即有形對無形之因緣感應是也。茲先論人類對於自由和子所能產生之親和力,如今有某女日夕禱祝其已死亡之子女再來投生,則在某女之方面,自有一種親力射向該和子之處,如該和子同時亦在想念其母,則有和力之產生,而能引至某女之處,重為彼之子女。但如該和子無心響應,則某女之親力投向空處,而不能發生效應,但即有效應,亦極難成事。蓋和子之心意混亂,行為無主,實不易與生人之電力銜接故也。至於無親屬關係之交接,則更難矣(親屬關係多少含有同一質素之電質)。儒教之崇祀,亦重親屬關係(祭祀者所發出陰電與被祭之和子之電質相同)。
丙、人與神之親和力─次之,即為人與自由神以上神佛間之親和力。神佛與自由和子不同之處,即神佛具有較大之能力是也。神佛不但可以自由,且能自主而接近人類。故人類但須培養其親力,以至相當之熱準,即能引來神佛之和力,至其逝時,則由神佛降至同溫層附近加以接引,然後由電力將其挾至其應到之處。耶教徒求登天堂,佛教徒求生樂土,如其念誠,即可引來耶穌、阿彌陀佛之和力,而將其挾至彼處。意雖玄妙,理實至簡,親和力之異電相引而已。至於具有修持功夫者(詳後「精神之鍛鍊」節),則為憑其自力以求達到聖域,與仰仗親和力之相引他力者固不同也。
職是之故,人類培養其親和力之方法,實不出下列三種:
一、立功德於世,逝後即為自由神。
二、增加親力,引來其所親近之神佛的和力,而得昇至較高之境界。
三、鍛鍊精神,以求自力達到適應其逝後之新的自然環境之理想,而依其修持力之大小,逝後進入不同之境界。
丁、天人之接近─基上所論,人類要求以有形之體,以與無形之靈界相互交接之努力,可謂自古即進行不已。惟往古人類之智識,較偏於個人修持及玄理方面,未能加以系統之追求。降至今日,科學大昌,聲光電化之發明,已將此宇宙間之真理逐步揭曉,更予天人交通之途以有力之保證。將來科學與哲學配合進行,尤可事半功倍,以促成天人大同時期之早日到來,吾人可拭目以待之,努力以實現之。
目前姑將天人交通方法之原理簡析如左,以期引起科學上改良之運動:一、侍準,二、侍光,三、侍筆,四、侍聽,五、精神治療,六、靜觀。
一、侍準─侍準者,靈界對人間之廣播也。侍生為傳力,準筆為電力,神為播力,傳力(親力)上應播力(和力),兩力相感,乃生準筆之電動力,故亦必須借人之親力,而後方能有和力之作用,一方獨立不可能也。惟擔任傳力之人(侍生)則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合要求,(1)最好為童子(因其和子中之電質較強故),(2)須具虔誠而有恆心者,(3)須有相當才識者,否則效果不易顯著也(如插圖十五)。
二、侍光─侍光者,靈界對人類所放之電影也。光生為晶力,光布為折力,神為攝力,其原理為同性相引,即由光生和子之X原素+O°等混合為親力(陰電),一方靈界亦以X原素及H°配為和力(陽電),兩相化合為一種水晶質,故可折光於布而能感於目(H+O為化水元素,X為電素,三元相交而生晶體反折於目,如插圖十六)。
三、侍筆─侍筆之理與侍準同,惟較為困難耳。
四、侍聽─侍聽亦為靈界對人間之廣播,其理待證。
五、精神治療─精神治療者,人類之親和力加人與神之親和力之作用而成也。其要訣為求診者及治病者均須竭誠為之,方可達到熱準而生效,否則無效也(如插圖十七)。
六、靜觀─靜觀為禪坐功夫已臻上乘,由「定」、「靜」、「安」、「慮」而至「得」之真實境界,即道家之所謂「通靈」,佛家之所謂「見性」,始能達到人神直接的自力交通,惟此種頓覺,必須「靜參」工夫深邃,方可躬親體驗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