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超脫因果,步入永生
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民國七十七年戊辰三月十九日
談因果。
佛說三世因果乃為今世受者,前世造;今世造者,來生受;此言明今世、前世、來世三世之因果關係。
因果乃輪迴所造成之因緣,相互吸引、纏連,以致世世輪迴,永難超脫。因果之形成乃有因必有緣,有緣必有因,有因必有果,相互授受,永無緣滅因亡果盡之時,是以輪迴不已。
帝教的同奮,於平時奉行之信條,即「不求個人福報,不為自己設想」,此乃最上乘之心法。因不求福報自無授受之牽引,而離開因果之羈絆範圍;不為自己設想,即無施與受之因緣,亦不落入輪迴因果循環,終可超脫因果之運轉。同奮既明瞭此一因果形成之因,尤應更徹底實行,不求個人福報不為自己設想之信條,加強四門功課之奮鬥,終會超脫因果輪迴之牽絆而得永生。
吾今言此意,望同奮審慎思之!此機緣一失,永難再有,把握此刻奮鬥不懈,超脫因果,步入永生之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