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條 教本

  基于本教最終目標為聖凡平等、天人大同,導向人類自強向上,樂觀奮鬥,認識宇宙人生新境界,看清時代環境,開拓人類生存競爭思想領域,實踐宗教、世界、天人大同之長遠目標,共躋世界於毀滅邊緣轉向和平大同之途,建立人類一致正確之永久共同信仰。因此,本教各級宏教幹部之精神教育,應以傳播 天帝真道,研修本教教義為救世之本。

  為期揭破宇宙秘奧,深入太空探求宇宙最後究竟,溝通天人文化,傳播 天帝真道,本教特設「天人研究總院」,下分:

(一)天人文化院。

(二)天人親和院。

(三)天人合一院。

三大研究部門,其組織辦法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