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教則 本教以融會世界各大宗教聖哲立教教人之精蘊: 「忠」、「恕」、「廉」、「明」、「德」。 「正」、「義」、「信」、「忍」、「公」。 「博」、「孝」、「仁」、「慈」、「覺」。 「節」、「儉」、「真」、「禮」、「和」。 是為教則,亦名人生守則,為吾教徒同奮身體力行,做人處事之準則,期以溶化於人類日常生活中,早日促進「宗教大同」與「世界大同」之實現。 分享此文:點這裡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LinkedIn(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 ← 第十九條 教寶第廿一條 教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