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教本──天人研究總院組織辦法
茲依據教綱第六章第二十三條制訂天人研究總院組織辦法:
(一)本教于極院設置天人研究總院。為帝教精神教育之最高學府。運用精神科學與現代自然科學之交相組合,貫通形而上形而下,揭發自然秘奧,闡明本教教旨,下分三大研究部門:(一)天人文化院。(二)天人親和院。(三)天人合一院。
(二)天人文化院,為主持窮究宇宙最後真理,研修本教教義之中心。
(三)天人親和院,為主持傳佈 天帝真道,曉諭 天帝意旨,探求宇宙究竟,促進星際交流,溝通天人文化,充實本教教義,及培養神人交通專門技術人才。
(四)天人合一院,為主持帝教正宗靜坐法華上乘,雙修性命,鍛煉精神,守和全形,超凡入聖,回歸自然之修煉中心。
(五)「統院」、「主院」、「掌院」,得視實際需要,酌設天人研究院,其內部組織報請極院核准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