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5-330
首席督統鐳力前鋒:
發佈日期:1996/10/16.傳示日期:丙子年九月五日辰時
據臺灣境主延平郡王來報,臺灣地區現階段發生不少涉及宗教界之問題,正信宗教與新興宗教恐不免受到整體外在環境變動之波及。
因此,本席針對本教教政作以下指示:
一、極院弘化院、秘書長室應組團參訪復興基地各地教院、教堂,並實際了解各院、堂務之推展,給予正面積極之引導。此事由極院秘書長統籌辦理。
二、極院督理院應加強全教同奮品德修持之宣導與考核,凡有違反教紀、教律者,應落實教綱之規定。並加強查核各教院、教堂及輔營機構之帳務,輔導教財財務更臻健全完備。
三、宗教濟世救人不分畛域,但絕不接受因施以天人炁功或傳授靜心靜坐之金錢物品往來,督理院應以正式文告再次嚴正聲明,若有不能接受規勸之同奮,則予以斷然處分,以維本教清白教風。
四、天人研究學院與天人修道學院應加強在學學員之品德考核,研究學院訓導長、修道學院指導長應常駐阿中與學員朝夕相處,適時給予輔導,加強煆煉體能,培養出兩院學員之蓬勃朝氣,創造鐳力阿精神。
至於一些中途休學或退學之同奮,學院方面亦應前往探望關懷,幫助其等「重建自信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