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72-059

吾乃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發佈日期:1983/05/07.傳示日期:癸亥年三月二十五日子時

  宗教的信仰,要能抱定一種至大至公的目標——就是宗教信仰是建立在不斷奮鬥積極向上的實際行為,其目的則是為公忘私,造福人類。

  可是今日的宗教團體,各行其是,派別叢生,偏執自得。於是信仰宗教的人反而比不信仰任何宗教的人,更固執更狹窄。更與人群格格不入,引起了許多的魔障,有的人直到死亡,還不覺悟呢!

  末劫時期,宗教可以成為安定人心的力量,亦可以成為擾亂治安的武器。故信仰宗教,不可固執於任何謠傳,當以親和的熱準培養先天之智慧,以真正的覺悟,積極奮鬥,建立自救救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