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71-014

吾乃維法佛王:

發佈日期:1982/12/24.傳示日期:壬戌年十一月十日子時

  冬至之日是夜三時至五時,是煞神之巡,而同奮是不必受此神管轄,凡是明年犯煞者,皆另列名呈上玉成殿;再依同奮的奮鬥的熱準以決定去留,這件事光贊非常清楚,天帝教同奮要來人間做什麼呢!是為了造就時勢改變世界化濁澄清,並不是做做樣子,凡是奮鬥的同奮煞神遠避,死神不近,不但可以造自己的命,還可以救別人的命,這件事是千真萬確,有許多的同奮,也得到事實上的証明。

  到現在還有很多同奮不知道發心,不明白身為同奮的責任,不要怕奉獻與犧牲,上天不會辜負您們。

  有幾句話:

  若無天之助,賺不了錢,救不了命。

  若無天之助,回不了天,救不了靈。

  發心發願,唯有此時,回天了願,亦是此期,金仙活佛,無明師,不出世,而今日您們巧遇明師,乃是種了千萬劫之深緣,還遲疑何者!

   此示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