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13-217

萬靈兼主:

發佈日期:2024/06/21.傳示日期:甲辰年五月十五日午時

  天帝教教綱第九條〈教院〉,在帝教復興初期,因應首席使者領導統御,有了增設組織或縮減組織,要與時俱進,相應時代潮流,教職體系與神職體系協同運作。

  始院為「宏教核心」,「宏教」是以「行」為主體,「行理並用」,集同奮之智,謀弘教之實。

  重視組織制度,教職與神職相輔相成,春期時運,以成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