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06-184
首席督統鐳力前鋒:
發佈日期:2017/06/25.傳示日期:丁酉年六月一日午時
對「用香」一事,指示:
一、有關擬「減香」一案,來自於「細懸浮粒」產生空氣汙染的科學報導,促使本教面對「用香方式」也要有所因應。
二、「焚香」是與無形仙佛聖真親和的媒介,本席以「敬天、法天、畏天」的精神侍天,「用香」數十年,並沒有因為「用香」而影響健康甚或生病之虞。而今人間需有環保意識,但也要實事求證,尤其不可以個別的病例為由,自陷以偏概全的情境,本席希望能以傳承「敬天、法天、畏天」的侍天精神為出發點,來看待人間的環保意識,才有意義。
三、人間始院道務院所提各議,規定如後:
1.巡天節、無生聖母聖誕、上帝至誕、法會:用香依原有禮儀行之。
2.教壇光殿集體祈禱:用香採小尺寸。
3.整潔教壇光殿後儀式:小天香三支。
4.平等堂午刻儀式:小天香三支。
5.月行超薦法會:小天香三支。
6.教節及聖誕華誕日:小尺寸壽香。
7.施行天人炁功:心香或小天香一支,線香全程不滅。
四、本席慎重指出:香的用與不用,與香的材質有直接的關係,當年坤元輔教親自參與「天香」的研發,就是為了兼顧宗教與科學的作法。此為天帝教的「用香」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