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6-238 首席督統鐳力前鋒: 發佈日期:2007/09/16.傳示日期:丁亥年八月六日未時 核備修正天人禮儀手冊規範篇修訂版二項規定乙案,指示: 一、平等堂內不得誦唸天人日誦廿字真經。 二、道統殿內不必陳設檀香爐。 人間道務委員會可據以修正之。 分享此文: 點這裡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在新視窗中開啟) 電子郵件 分享到 LinkedIn(在新視窗中開啟) LinkedIn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 聖訓 096-237聖訓 096-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