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4-410

首任首席使者:

發佈日期:2005/12/16.傳示日期:乙酉年十一月十六日戌時

  核備九十四年十二月一日經維生首席使者公佈實施之「天帝教傳道使者團組織規程」修正版。指示:

  一、「天帝教傳道使者團組織規程」自民國七十八年首定,迄今完成四次修訂,逐步建立傳道使者團組織規模,再創新局。

  二、每位傳道使者務需詳讀,深切明白使命、忠誠、職掌、遴派等規章,善盡傳道使者之責任,開創道程。

  三、傳道等神職之職給,概依極院之規定辦理,同時兼顧榮譽神職退休、安養、送終之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