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4-039
宇宙監經大天尊:
發佈日期:2005/01/26.傳示日期:甲申年十二月十七日酉時
因應人間春劫行運,對天帝教同奮之監經、收經道務規範有重新調整與補充之必要,特公佈新章如后:
一、首任首席使者頒行之華山式集體虔誦皇誥方式,以天人共同核定,人間極院正式制定之版本為準,無形監經單位與司職神媒均以此為收經標準,自行使用其他不同速度與音調之方式,依律不予收經。
二、就集體持誦皇誥之計算規定為:
1、天曹道場之清明宮:依特定位置而定,三人以上,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2、天曹道場之參機各殿:於每日四時祈誦,五人以上,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3、人間道場之玉靈殿:九人以上,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4、地曹道場之清涼殿(含外殿):五人以上,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5、各掌院之教壇:九人以上,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6、各初院之教壇、各教堂之外殿:五人以上,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7、如有因專案設置之任務性教壇、外殿:三人以上,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8、巡天節廿四小時持續不斷誦誥期間,經道務單位排定班別者,不計時間與人數,均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9、其餘時間、人數之集體誦誥,仍以一誦一聲計算。
三、就集體持誦《三期匯宗天曹應元寶誥》之規定為:口齒清晰,不急不徐,音韻和諧,暫定以六十分鐘至七十分鐘完成全本持誦之速度為收經標準。
四、再加補充規定:
1、各教堂之外殿於全教統一公佈加強誦誥期間,為有效結合誦誥精神力量,可於三人以上即以一聲抵十聲計算。
2、巡天節廿四小時持續不斷誦誥期間,經道務單位排定班別者,有二人以上則以華山模式持誦,只有一人時則以個人跪誦方式持誦。均以虔誠持誦皇誥為準。
3、於日常午刻祈禱,不計人數,皆以集體儀式執儀,持誦皇誥以一聲抵十聲計算。午刻(課)以外之其他時刻,仍依既有之人數規定,進行持誦與計數。
4、皇誥、《三期匯宗天曹應元寶誥》之持誦,與各迴向文實為一體,凡未依規定迴向者,依律均不予收經。
5、個人跪誦皇誥,確實遵行天人禮儀公佈之動作持誦,作為收經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