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9-060-030
萬法教主:
發佈日期:2000/02/03.傳示日期:己卯年十二月廿七日辰時
玉清殿自甲戌年至今有一公案,奉御示於庚辰年應予結案,吾奉御命前來說明:
一、玉清殿自民國七十二年五月十七日(農曆四月五日)成立開光以來,吾奉御命為殿主,調和高雄地區之凶殺戾氣,緩和宗教、政治、社會之對立、紛爭、衝突。
二、高雄市掌院歷經光濤掌教、光昌掌教奠基,七年努力,一年五個月的興建工程,排除萬難,完成至目前為止之全教最高建築,終在八十四年一月十五日(農曆十二月十五日)高雄市掌院遷移新址,玉清殿重新開光。
三、首任首席使者於八十三年十二月廿六日回天,但始終牢記允諾高雄市掌院全體同奮在甲戌年巡天節恭請 教主蒞臨玉清殿一事,但因喬遷新址後,人謀不和,擾動天時與地利,吾深感欲振乏力而自責不已,引咎請辭殿主一職,得教主 上帝溫諭:「卿立功卓越,續兼此職。」,當時光昌掌教則擢升樞機使者天職。
四、光光掌教自八十五年一月一日奉命代理掌教,八十六年五月十一日正式授命為掌教,高雄市掌院院務在人為努力之下,漸上軌道,無形有形合力報請,蒙教主 上帝俯允,在「戊寅、己卯」二年巡天節, 聖駕親臨玉清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