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十二年度第一次傳道使者團大會開會致詞

維生首席.發佈日期:2003/04/06

  各位傳道使者:

  我以總主席的身份宣佈:九十二年度第一次傳道使者團大會開始。

  這一次傳道使者團大會的任務是要審查全教九十一年度業務執行成果與總決算,這是師尊證道之後,我根據組織制度的精神,交付傳道使者團的任務。

  同時我要特別宣佈,第九十九次樞機使者會議正弛益過樞機院組織規程,將在今年的本師節宣佈成立樞機院,這是我代理首席使者時,教主交付的天命,通過八年的時間,已經完成程序,就在本師節召開第一百次樞機使者會議宣佈樞機院成立。這八年來,在體制上,以樞機團作為極院的上議院,傳道使者團作為極院的下議院,構成合議體制,有關教政的決策、立法以及《教綱》的解釋屬於樞機團的任務,落實天帝教救劫弘教的天命,就是傳道使者團的任務。在樞機院成立之後,依循著樞機院的建制,要對傳道使者團的組織定位作適當的發展,但是我交付傳道使者團的基本任務主要還是審查全教工作計畫、業務執行成果與決算、預算,透過這個工作的運作,可以了解天帝教在一年之中全教同奮奮鬥的紀錄,幫助各位傳道使者與天帝教的組織制度系統有全面性的結合,發揮傳道使者團應有的功能。傳道使者都是天帝教的忠誠幹部,有責任共同來完成天帝教的合議體制。

  天帝教的組織發展有三大結構:

  一、水平的合議。傳道使者團大會即是傳道使者進行水平合議的機制。

  二、垂直的管理。弘教系統各級教院、教堂依據水平合議的任務交付,以垂直的管理確實執行。

  三、首席使者是協調中心,協調水平合議與垂直管理的運作。

  各位傳道使者在各教院、教堂參與垂直管理系統,在傳道使者團的合議體制中集思廣義,通過合議體制集合共同的意見、力量,聚志成城,完成天命。

今天在提案討論中將要修訂傳道使者團的組織規程,討論傳道使者團人評會的暫行組織規程(草案),以及討論開導師、預命開導師、傳道師的遴選作業準則(草案)三個重大的討論案,這三個討論案是在九十一年度第二次傳道使者團大會做成交付審查的決議,稱之為「付委」,「付委」就是大會授權委員會或小組審查,由小組提出補充意見後,再送交大會討論,上一次大會對修訂傳道使者團組織規程的「付委」是有關「忠誠條款」這一部分,其他條款在上一次大會已經通過,因此,審查小組對「忠誠條款」以外其他條款以為有一同修正的必要,應另作提案建議修正。

  第二、審查小組建議刪除引導師條款,引導師是神職,人間只能提出建議,由首席使者報請無形核定。

  第三、審查小組建議將預命開導師的職稱改為預命師,關於這一點,我要說明,預命開導師是一個正式的法定職稱,如同開導師、引導師都是正式的職稱,如果想要更改,必須要經過一定的程序才能更改。比方說立法委員是法定名稱、監察委員是法定名稱,新聞記者是法定名稱,立法委員可以簡稱為「立委」,監察委員可以簡稱為「監委」,新聞記者可以簡稱為記者。那是一般方便的簡稱,在正式的使用仍然應該用法定名稱,何況預命開導師這個正式的職稱是經過無形、有形共同核定,我們應該依據制度進行。

  現在我們是在建立傳道使者團的合議體制,合議體制有其基本的議事規則,這也是民主制度的基本規則。

  最後我要向各位傳道使者預告,美伊戰爭爆發,當前是面對春劫的重要時刻,我們共同推動新一波春劫救劫的工作。我將會在會議結束前,向全體傳道使者做出簡報。

  現在依據程序,請主席團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