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極院組織綱要
茲依據教綱第九條之規定制訂極院組織綱要。
1.本院永久設於本教重現人間所在地台北。
2.本院內職侍居執儀,為十五級職如次:
首席使者──輔教─翊教─道通─都總─宏宣─道綱─文機─參贊─督理─淨堂─書記─主儀─守乘─化覺─知禮
(1)輔教……以道行、德行、法技、道歷精邃者一人升任,承首席使者命處理全院院務,遇必要時,得代行首席使者職權,是翊教提升之座位。
(2)翊教……以道學、功行、法技、道歷,素孚眾望者一人升任,為首席使者輔教之輔弼,主持宏教宣化,是道通之上位。
(3)道通……統理本教內外級職之人事升遷調補,並協助翊教之職掌,為進升翊教之過程。
(4)都總……總理本院宏宣以下各職呈遞一切事務,為擢補道通之上位。
(5)宏宣……闡明教義,蒐集本教事蹟、編纂教史、輯錄言行,及講道佈教等職,為遞升都總之上缺。
(6)道綱……主持靜參、證功,督率匯靈、修法,是擢升宏宣之上座。
(7)文機……掌理天機要案,撰修表章、令文,為對上聖所司之職,是功升道綱之缺。
(8)參贊……職司設計教務,暨建議、彈劾等職,是升補文機之缺職。
(9)督理……司管巡察、紀錄功過、審查各級教院督教長之報告,遞呈核辦,為頂升參贊之幹材。
(10)淨堂……專司淨殿、領綱、誦經、持咒、講釋經義、設壇、皈帝等法事,為進升督理之缺位。
(11)書記……典守教印、製頒印信、主辦內外一切文書,為淨堂之候缺。
(12)主儀……主管內外威儀、糾察、規戒,是補書記之職位。
(13)守乘……掌管「皈」、「乘」、「組」、「訓」等職,為主儀之升缺。
(14)化覺……職司統計教徒冊籍,並負啟牖、進修之責,為頂升守乘之遞補。
(15)知禮……主司登記、進退、持待、承啟,為十五級職之基層。
3.本院設樞機使者五十五人組織樞機院,由首席使者就極院「輔教」提升,並于全球「統教」、「主教」中道學、德行、法技、道歷之資深者,或對本教有特殊貢獻、眾望素孚者陸續遴選,報請 天帝核定。
4.樞機使者為本院最高諮詢幕僚,直接對首席使者負責。本教人間重大決策,得由首席使者提出樞機會議商決之。
5.本院設置天人研究總院,為本教精神活動最高中心。其主持人選由首席使者遴任報請 天帝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