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條 教節

  一、本教 道統始祖宇宙主宰玄穹高上帝聖誕及諸上聖高尊華誕暨祀天等節,另表頒行。

  二、本教於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廿一日(歲次庚申十一月十五日)奉詔正式通令三界十方:帝教已在地球復興。爰定每年是日為帝教復興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