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6-086-009
先天一炁玄和子:
發佈日期:1997/02/02.傳示日期:丙子年十二月廿五日辰時
上帝於清明宮審視人間帝教丙子年發展成果。
御示:
一、人間於舉行皈師儀式時,開導師應奉行首任首席使者之傳統,適切說明廿字真言人生守則,導發同奮確實力行教則之宗教信念,向自我奮鬥,提昇宗教素養與宗教情操。
二、務實辦理各研習班與弘教活動,渡人以渡心為原則,救人以救心為首要,診病以診心為依歸,重質不重量,建立同奮對天命、時代使命之正確認知,負起救世、救人、救國之救劫弘教任務,以期日新又新,共創新運。
三、樞機使者、開導師神職天命,自丁丑年回歸天職天律考核,諸卿戒慎,以履天命。
四、強化極院與各掌院、初院、教堂之共識基礎,就以「正信、奮鬥」為弘教發展目標,上下連成一氣,有形配合無形之運化,天人共創新紀。
五、加強神職、教職同奮間之向心力量,匯聚親和奉獻心念,在受命的救劫弘教崗位上確實行使職權,推展救劫弘教大業。
六、國際弘教以穩健方式策定長程發展計劃,以實質教化力量,引導人心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