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88-133
金闕應元禮部尚書:
發佈日期:1999/05/08.傳示日期:己卯年三月廿三日辰時
吾受首任首席使者之邀,與宇宙監經大天尊等共同審閱「辦理天帝教同奮申請廿字真言匾(軸)行持天曹寶誥暨基本經典答問三十則」暨天帝教同奮於特許廿字真言匾(軸)前持誦天曹寶誥、天人親和真經、天人日誦大同真經、天人日誦平等真經、天人日誦奮鬥真經、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等儀式一案,有以下補充指示:
一、持誦前洗手、漱口之規定,如能再補充「著襪」一項,則更表達出以此一連續性動作自我提醒尊重禮經、遵守儀禮。
二、每日持誦天曹寶誥及基本經典之本數仍應以三本為原則,並且儘可能是於上午、中午、下午三時段分別誦持。
三、受命主持開光儀式之神職,應於二十四小時之前自我要求保持潔淨身心,在七天之中多上光殿親和,以暢通天人親和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