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07-144
萬靈兼主:
發佈日期:2018/03/31.傳示日期:戊戌年二月十五日申時
吾之責在無形督導人間落實組織制度,天人相親、天人相應,神職、教職、專職都有心,然因專長不同、先後天因緣不同、成長背景迥異,對於本教之體認也有不同,多年以來,與《教綱》之教職規定有關之弊,有「容易自我膨脹,倚老賣老,不能紮根修持,不能以德服人,不重視傳承,不培養人才,不提攜後進……」等等,吾直言「盡忠職守,奉公化私」才是神職、教職、專職之本分,領天命行天職,要認真負責,要名符其實,在其位行其事,才會得到同奮敬重。
「謙受益,滿招損」,「謙沖自牧」得宜,養其性、怡其心,陶冶性情,生命自有不同領悟。以「不為自己打算,不求個人福報」為信念,神職、教職、專職要以身作則,做同奮表率,為同奮學習跟進的師範,此為傳道、傳教則儀。
神職、教職、專職各安其位、各守其職,組織制度上軌,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廿字教化人生守則自然流傳,組織制度是教之根本!細思《教綱》第二章組織之重要性,自尊自重神職、教職、專職之職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