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3-418

首席正法文略導師:

發佈日期:2004/12/29.傳示日期:甲申年十月十八日辰時

  核備九十三年度十一月份極院各項財務報表。指示:

  一、檢視九十三會計年度之極院財務收支,均能秉持取諸同奮、公款公用之教風,謹慎細心,公開透明,足為弘教佈道之後盾。

  二、宗教之財施是內聚教徒信眾向心力之泉源,用以維繫宗教之活力與發展,從靜坐班訓練活動開始,舉凡各種訓練、研修活動之中,均應認真探討財施之理念,充實教財資糧,以利救劫弘教工作推展。

  三、動則有功,於救劫弘教之經費支出增加,另一方面即是表現出救劫弘教工作之推廣落實,能有心力、金錢之付出,即可得到教化人心、引度原人之成果,教基日固,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