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3-304

首席正法文略導師:

發佈日期:2004/09/24.傳示日期:甲申年八月十一日未時

  核備九十三年八月份極院弘教經費籌募與節用委員會之各項報表。指示:

  一、宗教團體籌募弘教經費乃是一門實用學問,幫助同奮主動自動奉獻,成為弘法利生之道糧,「人和」正是最主要推動之力量,司職同奮明乎此,根植於親和、奮鬥,正氣相通,執道永持,有以成之。

  二、公器公用,救劫弘教善財源自同奮為教奉獻之道心與熱忱,謹慎運作,盡其大用,以財養道,厚實教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