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3-301

首席正法文略導師:

發佈日期:2004/09/20.傳示日期:甲申年八月七日午時

  核備九十三年八月份弘教資料統計。指示:

  一、弘教工作乃是承擔與實踐救劫使命,同奮引導同奮,百尺竿頭仍須進步,不能自滿自傲而放逸中止。

  二、各教院、教堂、道場於誦誥、皈師、以及正宗靜坐參與人數等弘教項目自訂目標,凡奮鬥不足、成果未逮時,則檢討改進,力爭上游。

  三、家庭天人親和室與行持廿字真言匾之設置,乃是利益同奮自奮自修之用,保持設置之初心,自省自覺,奮行不渝,自創道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