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091-238

首任首席使者:

發佈日期:2002/07/31.傳示日期:壬午年六月廿三日午時

  經天赦專案司職神媒複覈檢視人間已公佈之天赦第二部分名冊,並予以確認勘誤,說明如后:

  一、赦荐個人三代直系先祖

   (一)光珏同奮隸屬台灣省掌院。

   (二)「靜芝」應為「敏芝」。

  二、承赦個人下一代直系子孫之業

   (一)敏對同奮之天赦恩典應列於本項。

   (二)「緒粨」應為「緒栢」。

  三、寬免個人今世心、口、身累積之業

   (一)台北市掌院「何志嘉」應為「何自嘉」。

   (二)台中縣初院「緒儉」應為「緒檢」,「靜恆」應為「靜桓」,正邦同奮為同一人,敏岸同奮之天赦恩典應列於本項。

   (三)彰化縣初院「靜濁」應為「靜渴」,「光績」應為「光積」。

   (四)高雄市掌院「康恆甄」應為「康桓甄」。

   (五)「緒追」同奮改列於彰化縣初院。

   (六)台南市初院「賢緣」應為「鏡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