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請全教同奮於本師百禧第一次天赦年以「自赦、人赦承天赦,實施、實持得實赦」立願文

維生首席.發佈日期:2000/05/17

  庚辰年四月初五日,恭逢本師世尊毀裝人間百歲誕辰百禧紀念,亦是天帝教第一次本師百禧赦罪年。

  道統始祖宇宙主宰 玄穹高上帝於己卯年巡天節,俯允維生哀求,昭告三界十方,欽定「人間紀元二000年.天運庚辰年為第一天赦年」。

  謹錄己卯年十二月廿七日聖師祖太虛子奉命頒布 上帝的詔命曰:

  一、欽定人間紀元之二000年.天運庚辰年為第一天赦年。

  二、一本生生之為德之大自然法則,教化垂衍人間萬禩,自今而後,每逢人間曆算一百年,訂為「赦罪年」,每逢人間曆算一千年,訂為「天赦年」。

  三、「赦罪」、「天赦」之教,特命天帝教復興第一代第二任李維生首席使者,秉承此旨,詳加規劃,以為啟迪佈化之依據。

  此詔,昭告三界十方,一體遵行。

  緣此,維生在庚辰年四月初五日本師世尊第一次百禧赦罪年的佳期,普請全教同奮,共同立願:以「自赦、人赦承天赦,實施、實持得實赦」的實際行動原則,一起參與天赦年行動奮鬥行列。

  同時依據教主 上帝的授命,為達成天赦、赦罪之教,謹向 上帝立願:「全教同奮在天赦年期間,能以『實施』、『實持』之實際行動,通過自赦、人赦之天赦程序,凡未能符合上元龍華無形天赦罪業赦免標準,一切業力果報,維生志願以身、心、靈承擔起一切命責,以達天赦行赦之教!」

  謹以「自赦、人赦承天赦」、「誦誥、誦經祈天赦」、「實施、實持得實赦」的三項行動綱領,誠懇地普請:全教同奮一起來,以你的所有、所長、所能、所願,不受限於時間、空間,不自限於年齡、性別、職業,在每一段可以運用與支配的時間裡,在每一個可以自由揮灑的空間裡,積極、主動、樂觀參與天赦年的奮鬥行動,人人成為天赦年救劫、弘教、濟幽、渡人的急先鋒、傳令兵、服務員。

第一、自赦、人赦承天赦的行動準則:

  本師世尊常常說:「劫由心造,劫由人造。」是人類造業造劫的鐵律。救劫救世應以渡人渡心、救人救心為起步。因此,自赦、人赦必為天赦的基本條件。

  壹、自赦:是依照天帝教化「向自己奮鬥」的精神,先求自我反省悔改,做好「守則」和「省懺」的功夫,觀照自己,憬悟前非。

  亦即是自我得救、自我鬆綁、自我調整、自我解放。今日人類造劫的緣由,實由貪、嗔、痴、愛、恨等人慾惡念,顛倒、糾纏、陷溺,造成業力惡行。通過自赦的反省,才能走出自溺、自瀆的困境,才能一念成善,一念成祥,一念成慧,一念成覺。

  貳、人赦:所有人間一切共業,莫不緣因人與人間相互流動交感中發生,於是造成了分別心、懷疑心、仇恨心、抗衡心、鬥爭心,任何一個人祇要能走出自赦的困境,必能寬恕原諒對方,和解夙業,解怨釋結,由自赦而赦人,由赦人而人赦,人類沒有種族岐視,沒有人間仇恨,沒有勾心鬥角,沒有殘忍暴行!

  所以,天赦必定建立在「解開心鎖、消弭共業」自赦人赦的實際行動上。因此,維生在建請天赦年的表文中,提出六大自赦實際行動與六大人赦積極原則,其六大自赦的實際行動為:

   一、能反省悔改。

   二、能慈悲喜捨。

   三、能承擔奉獻。

   四、能實踐救劫。

   五、能志心弘教。

   六、能廣渡原人。

  六大人赦的積極原則為:

   一、能互相寬恕。

   二、能互相諒解。

   三、能互相尊重。

   四、能互相鼓勵。

   五、能互相親愛。

   六、能互相服務。

  自赦的源頭,應該是本師世尊炁統傳承三大心法之一的「反省懺悔」,維生以為,本師世尊留給我們三大心法:「昊天心法」為性命雙修的大法;「持誦兩誥」為救劫弘教的大法;「反省懺悔」為修身養性的大法。且一以貫之,三足鼎立。

  記得本師世尊常以曾子的「三省吾身」為教誨,要求同奮做到反省懺悔的日進于善的功課,他老人家常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則能改,善莫大焉!」希望同奮勇於在 上帝前邊,天天反省懺悔、認錯改過。師尊說:「天天有錯,天天改。如果在 上帝前邊都不敢認錯改過,必是有虧良心的大惡!」

  事實上,省懺的功夫是每一位同奮最容易做到的,祇是我們太容易寬恕自己,不肯痛切澈底地做到悔過自新的自赦行動境界。

  因此,在自赦行動上,除掉同奮能夠天天、時時向 上帝痛切反省,觀照自己,憬悟前非,戒貪、戒私、戒妄、戒暴,解開愛恨的自溺自瀆心鎖,如果有一個同奮能通過自覺的自赦,痛切解除個人不良嗜好,如:煙毐、賭博、酗酒等邪惡行為,列舉具體行為事證,經開導師事實認證。維生願以首席使者的法權,依其個人所冀求之意願,專案報請無形予以天赦。

  維生深信「寬恕是眾善之門」,且為「除殘止暴」天赦年在人赦最上乘的心法。百年以來,橫亘在人間與人心中的怨懣之氣、暴戾之氣、仇恨之氣、混濁之氣、血腥之氣、陰霾之氣、殺伐之氣,主要的緣因,由於人人緊閉起寬恕之門。於是形成冤怨相報,結劫相連。凡能通過自赦打開寬恕的善念心鎖,透發出人恕恕人的人赦寬恕祥和氣息,才能消弭暴戾、殺伐、仇恨之人間不正之氣。

  因之,如有一位同奮,通過自赦自覺,直接解冤釋結,消弭夙怨仇恨,達成人恕恕人者,凡能列舉具體行為事證,經開導師專案認證,維生願以首席使者法權,依其個人所冀求之意願,專案報請無形予以天赦。

第二、誦誥、誦經祈天赦的行動準則:

  上元龍華天赦啟建期,天赦年無形應元組織總主持太虛子聖師祖,頒下:「天帝教鼓勵全教同奮參與誦誥、誦經之基本條件與施行原則」,此一原則係依據天帝教三曹運作的法則,即為「無形應化有形,有形配合無形」,且首席正法文略導師於二月四日聖訓指示:「公元兩千年為天赦年,全教同奮當及早持誦完成皇誥五億聲,並以收經成數訂為七成五為準,圓滿之皇誥目標數應在六億七千萬聲以上」,希望同奮「累積奮鬥成果,奠定人間為確保『天赦』之奮鬥初基」,此為無形期許人間帝教同奮發願為天赦年行運奮鬥的基礎指標。

  維生謹願循無形之基本條件與行赦原則,分從兩大系統指出我們同奮應該行動的準則。

壹、「基本條件」方面:無形指引我們,依「向自己奮鬥」的精神,連續三個月做到「省懺」與「守則」兩門功課,同時配合修持其他基本功課,自我觀照省思,日有善行。

  對「連續三個月」的基本認識,記得本師世尊在人間傳習正宗靜坐昊天心法之時,開宗明義要求同奮:百日築基、誦持皇誥四十萬聲。對映孔聖稱勉顏子:「其心三月不違仁。」驀然會讓我們體會到甚深、甚大、甚廣師心與師意,我們內心對帝德、師教的感恩充滿,原來,本師世尊要求性功煉心必須先「立志希聖希賢,做好道德行為上之修養,以『教則』、『教約』規戒身心,將此一顆凡心、人心煉得不動,煉的一無所有」,早已融入在基本功課之中,本師世尊始終期許我們同奮個個都能「超凡入聖」。

貳、在「行赦原則」方面:無形鼓勵我們:

第一類、寬免個人今世心、口、身累積之業:

  一、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虔誠持誦皇誥五十萬聲以上。

  三、自行持誦《天人日誦大同真經》、《天人日誦平等真經》、《天人日誦奮鬥真經》各十二本、《天人日誦廿字真經》廿四本、《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九本以上。

第二類、赦減個人累世因性靈輪迴累積之業:

  一、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虔誠持誦皇誥一00萬聲以上。

  三、自行持誦《天人日誦大同真經》、《天人日誦平等真經》、《天人日誦奮鬥真經》各廿一本、《天人日誦廿字真經》四十九本、《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十五本以上。

第三類、承赦個人下一代直系子孫之業:

  一、本人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同奮或記名童子,教以學習「反省改過」、「奉行教則」之功課。

  二、虔誠持誦皇誥一二0萬聲以上。

  三、本人自行持誦《天人日誦大同真經》、《天人日誦平等真經》、《天人日誦奮鬥真經》各廿一本、《天人日誦廿字真經》四十九本、《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十五本以上。

第四類、承赦個人二等親內家族承介之業:

  一、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虔誠持誦皇誥一五0萬聲以上。

  三、自行持誦《天人日誦大同真經》、《天人日誦平等真經》、《天人日誦奮鬥真經》各三十五本、《天人日誦廿字真經》五十五本、《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廿一本以上。

第五類、承荐個人之三代至五代之直系先祖,得能消業進修:

  一、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虔誠持誦皇誥二00萬聲以上。

  三、自行持誦《天人日誦大同真經》、《天人日誦平等真經》、《天人日誦奮鬥真經》各四十九本、《天人日誦廿字真經》一0八本、《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三十五本以上。

  我們思惟天赦行動的理性程序,是自赦而人赦而天赦。因此:

  1、第一類、第二類當為對應「自赦」之具體天赦措施。

  2、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當為對應「人赦」之具體天赦措施。

  3、因為天帝真道在於「親親」而「仁民」而「愛物」,植根在「親親」,人倫為人道之始,更是天道之基,我們為下一代奮鬥,這是「生生不息」的生命法則,我們為現世的親族奮鬥,這是「生活幸福」的生活法則,我們為己身所從出的先祖奮鬥,這是「生存和諧」的生存法則。

  4、無形頒佈的天赦措施,是累進的,做到了第一類的標準,就會更加積極樂觀的向第二類標準奮鬥,做到了第二類的標準,就會朝著第三類標準奮鬥,依此類推,期待每一位同奮都以完成五大類的「天赦」作為人間同奮最迫切的奮鬥目標,並以祈求本地球萬生萬靈得恩赦,為人間同奮最崇高奮鬥目標。當然!我們始終不曾或忘,這一切都是以「自我赦免」之基本條件作為基礎。

  5、無形除了指示持誦「皇誥」的基礎指標之外,還應該自行持誦帝教基本經典,希望獲得各基本經典經力的護持,並在口誦心惟的過程中,與經義合一。形成相輔相成的效果。

  6、因之,我們擴而充之、大而化之,相信與誦持皇誥奮鬥行動共同作為救劫、弘教、渡人、濟幽的奮鬥行動,一定也會與「誦持皇誥」、「誦持經典」具有相通的效果,而且會更加發揮出「抱合激盪以為和」的常應常感效果。

第三、實施、實持得實赦的行動準則:

  維生認為:天赦年對天帝教同奮共同承擔的救劫天命,深具積極性的意義,且是天帝教再出發的關鍵時刻。通過天赦年的行動,可以凝聚道氣、堅定道心,累積道眾,興旺道場,穩固道基。

  遵循教主 上帝詔命,授權維生對「赦罪、天赦之教,詳加規劃,以為普迪佈化之依據」,因此,維生依據在天赦年表文中所提出之六大自赦的實際行動原則,提出以「實施」、「實持」為實際行赦的行動準則。

  什麼是「實施」?應是太虛子聖師祖在「基本條件」中昭示我們的「日有善行」。我們若以師尊的心教、身教做為典範,第一步就是要做到「施」的功夫。每一次的「施」就是一善,我們做到日行一「施」,就是日行一善,就落實到「日有善行」的基本條件。

  「施」的實踐是行善的方便法門,維生在「關心親和」中曾列舉「十施」,同奮能夠日日「實施」,一定會體會到大地春回、心境開朗,亦正是「自赦」的自我鬆綁、自我調整、自我解放的啟動。

  普請:全教同奮在下列各「施」中,不吝慳地做出抉擇,以為「自赦」通過「實施」邁出自我解凍的第一步。

  一、笑施:展露真誠友善的笑容。

  二、眼施:表達發自內心的關切眼神。

  三、言施:說出一句祝福的話、鼓勵的話、讚美的話。

  四、聽施:耐心的聽,用心的聽,關心的聽。

  五、身施:切切實實幫助別人做好和完成一件事情。

  繼而落實到「心施」的七個作為上:

  (一)心存誠懇,不虛情假意。

  (二)心存恭敬,不藐視別人。

  (三)心存謙讓,不貢高傲慢。

  (四)心存感恩,不自我標榜。

  (五)心存和樂,不厭煩暴燥。

  (六)心存悲憫,不幸災樂禍。

  (七)心存寬恕,不爭執計較。

  什麼是「實持」?也就是以切切實實的用實際行動參與天帝教「公元二000年六月天帝教再出發」的奮鬥行列,走出教院、教堂、道場,走進社會人群中每一個需要我們同奮的地方,落實天赦年的行動,成為最具天帝教同奮積極、樂觀、奮鬥意義的「再出發」。

  「實持」的行動中,應以「引渡原人」最為實際有力,因為「渡人為救劫之本」。由於救劫、弘教均需落實到救人、救心的根本上,尤其天赦年的精神在於「除殘止暴」,引渡一個家長,可以造福一個家庭、引渡一個對地方有影響力的人,可以造福地方。因此,「實持」中第一持是「渡持」,帝教在二000年再出發的時刻,在天赦年期間我們立願廣渡五千原人,推動天赦福音的傳播與擴散,對人間實有莫大的影響。

  為此,維生普請全教同奮踴躍參與:

一、渡持:

 (一)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接引原人初皈皈師,並進一步輔導其等皈道參加正宗靜坐班,自願完成三階段訓練,達(含)五位以上。

二、財持:

 (一)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為普化救劫弘教、興建教院、道場暨輔翼組織,主動親和教外人士,勸募募捐奉獻相當於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

三、行持:

 (一)「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結合眾人之力,為天帝教在復興基地或海外建立弘教據點,設置完成「天人親和所」、「教堂」、「初院」,將 上帝的光、本師世尊的愛,遍佈到世界每個角落去。

四、力持:

 (一)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志願參與各教院、教堂、道場之道務、教務、管理義務服務。

五、傳持:

 (一)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傳播天帝真道,可依下列方式奉獻:

 1、能在正式出版之期刊、學報、大眾傳播媒體發表文章,弘揚天帝真道。

 2、能在正式之集會中,親和宣講天帝真道。

 3、能精心規劃並推動各種救劫弘教活動,實際實施。

 4、能輔導宏揚天帝真道。

六、炁持:

 (一)以「基本條件」為築基功夫。

 (二)能在教院、教堂、道場內外熱心義務為人天人炁功療理者。

  以上各項實持,經由(1)良心認證:同奮自秉良心自動提報,經主任開導師或開導師依據其良心列證即予轉呈。(2)開導師認證:主任開導師或開導師,主動為同奮列具奉獻的實際事實而認證。維生以首席使者法權,轉請無形確認,給予天赦,准予列入五大類天赦標準範圍內。

  種種「實持、實施」,均是因時、因地、因人而制宜之奮鬥行動,凡能真心誠意戮力於斯者,自有天鑑。人間同奮雖「不求個人福報,不為自己打算」,維生有感於同奮以實際行動加入天赦奮鬥行列,立願對堅定奮鬥不懈的同奮,遵行天律法則,以駐人間首席使者給予力保承擔。

至於前列「自赦、人赦承天赦」、「誦誥、誦經祈天赦」、「實施、實持得實赦」三大行動綱領,所有的統計彙報,列入統計之起迄日期:以二000年•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二00一年•九0年六月三十日止,為期十八個月。

  第一次造具奮鬥名冊統計: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第二次補充奮鬥名冊統計: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

  第三次補充奮鬥名冊統計: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次補充奮鬥名冊統計:九十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五次補充奮鬥名冊統計:九十年六月三十日。

  各教院、教堂、道場統計作業責任系統:為開導師-督教長(主事)-教務中心(專員)主辦,其他各中心(專員)協辦。

  最後,願全教同奮,彼此互相鼓勵、互相提醒、互相提攜,自我自發自覺參與天赦年的「自赦、人赦」奮鬥行動,珍惜並全心全力參與每一種天赦年的「自赦、人赦」奮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