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道與理

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民國七十七年戊辰十月二十日

  談談「道理」。

  「道」是自成一體的,「理」則可以被分為千千萬萬條,但經緯分明,有條不紊,故講「理」須合乎其「道」,才配稱之為「道理」,道理者,修心養性之本也。

  以自然原則而論「道」,則是無聲無臭,不可須臾離也。「天命之為性,率性之謂到。」是說明人類的本性,是大公無私,不偏不倚,犧牲布施的,而能依照善良的本性去做事,叫做好品德,也叫做「正道」。修道過程,必須經過先知先覺者的指導與教化,故孔子又說「修道之謂教」。

  人是感情的動物,紅塵修行,不免喜、怒、哀、樂,情緒的發洩是修道中的考驗,而只要時時能合乎中節,便可以算是大道中人了。孔子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所以說一個人,處處站在中間觀察兩邊,感情之事,合乎中庸,還會有什麼看不清楚的。世上善、惡、是非只有相對,沒有絕對。做人處事應客觀、理智,不受情緒左右,判斷正確,才是中和之人,始可達天下之大道。

  曰:道統一貫中庸行,人心多變正反偏,

    言不由衷條理辯,有理無理道合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