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精神療理,首重愛心

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民國七十七年戊辰二月廿日

  有一位同奮覺得很內疚,認為他向人施治的「精神療理」效果並沒有立即顯現,在這裡我要說明「精神療理」的效果在那裡?

  (1)對方或其家人要先能接受廿字真言與誠心求治,就是「有效」的先決條件。

  (2)如果您能夠有強烈的信心加上「真誠的愛心」,就可以產生極大的「治病能力」。

  (3)病人要能明白受治的原因,若是病人陷於昏迷中,應向其家屬講明「精神療理」的目的與方法,做好治療前的溝通。

  (4)要說明:不能治身病亦能使得病人靈性得渡的道理。

  (5)治病的效果是確定可以達到心靈平和的目標,亦不必為了病人不能救活或痊癒而內疚。

  精神療理,就是心理治療,是屬於「靈性」方面的調和,不專注於身體疾病的治病效果,要記住:「病人的心靈得到真正的調理,心理得到愛心的滋潤,且不論其得到的是何種「絕症」,對其身病的痛苦,必然會霍然減輕,這就是治病救心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