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教主

  本教已在地球復興,遵奉道統,教主當為立教始祖 天帝。人間不設立教主,首由 天帝遴選傳人,授命為「首席使者」,駐在地球佈化,為本教作先鋒,奠定人間教基,應於首任「首席使者」證道後,遵照遺命,由人間最高組織之最高教職召集最高會議,推選三人報請 天帝核定,經天人親和傳達意旨,公佈繼任,嗣緒垂禪,流衍萬古,其推選提名辦法另訂之。